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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年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综合分分数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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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北京服装学院 更新时间:2008-7-20 | 【字体:小 大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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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我校2008年招生章程规定,艺术类专业(本科)的录取原则是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,艺术设计(服装)、艺术设计(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与环境艺术设计)、艺术设计(装饰艺术设计与纺织品艺术设计)、艺术设计(公共艺术设计)、艺术设计(数字媒体设计)、摄影(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)、摄影(时装摄影、商业广告摄影)、动画(新媒体与动画设计)、绘画(油画)、绘画(中国画)专业按综合分(专业课科目平均分×50%+文化课科目平均分×50%)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艺术设计(服装表演)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根据今年的生源情况,我校确定今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在全国的文化课分数线为:艺术设计(服装表演)专业250分(总分满分为750分制,不分文理,含政策性照顾加分);其它各专业320分(总分满分为750分制,不分文理,含政策性照顾加分)。
根据以上录取原则,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综合分分数线为:
专业(方向)
综合分录取分数线
1
艺术设计(服装)
97.70
2
艺术设计(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与环境艺术设计)
95.24
3
艺术设计(装饰艺术设计与纺织品艺术设计)
95.44
4
艺术设计(公共艺术设计)
92.94
5
艺术设计(数字媒体设计)
92.60
6
摄影(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)
96.45
7
摄影(时装摄影、商业广告摄影)
92.54
8
动画(新媒体与动画设计)
95.24
9
绘画(油画)
94.27
10
绘画(中国画)
89.97
11
艺术设计(服装表演)(男生)
85.67
12
艺术设计(服装表演)(女生)
82.67
注:表中艺术设计(服装表演)专业综合分录取分数线一栏为专业考试成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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